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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州市一位老師發現人教版新版初一語文書上有錯誤,並指出30多處,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近日,記者獲悉,人民教育出版社已經在其網站人教網發出《關於人教版語文教材的致歉信》,表示人教版七年級上冊語文教材的確存在6處錯誤。(12月3日《鄭州晚報》)
  這並非我國教材第一次遭受到公眾的質疑。一本錯漏百出的教材,如何“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儘管我國《圖書質量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差錯率不超過1/10000的圖書,其編校質量屬合格。”但正如業內人士所言,教材不同於一般圖書,它和詞典一樣,都屬於規範性的出版物,其影響非一般出版物可比,理應以更高標準對待,尤其是對一些常識性差錯,更要實行“零容忍”。
  有意思的是,即便從人教網致歉信中承認的幾處錯誤來看,別說是正規教材出版,就是商業報刊印製,恐怕也難以寬恕以下種種低級錯誤:譬如“沭浴”應為“沐浴”;“權威”應為“勸慰”;“……傳不習乎?”,缺後引號,應加上……錯得如此沒有技術含量、如此誇張離奇,校對與審核的程序正義兜不了常識的底?
  更耐人尋味的是以下三重追問:一者,此前,鄭州市一位老師發現人教版新版初一語文書上有錯誤,並指出30多處,將人民教育出版社告到了法院。隨後,國內媒體密集跟進報道。問題是,若沒有良心教師的怒而告之,這封羞答答的“致歉信”還會姍姍來遲嗎?教材用了這麼多日子,反饋不斷、質疑不斷,糾錯機制何以充耳不聞、視而不見?二者,從致歉信的內容可以看出,人民教育出版社承認有6處錯誤,而彭幫懷老師挑出的30多處錯誤中,有大多數錯誤並沒有被人民教育出版社認可。那麼,這究竟是見仁見智的分歧、還是是非明辨的定論,總不能讓公眾繼續去猜謎。公共學術研究與傳播部門,當面對話與博弈的勇氣都沒有,這是慣性的傲慢與偏見、抑或是選擇性失聲?三者,教材是賣給千千萬萬教師與學生的,出錯之後,也只是不聲不響在官網上掛一封“致歉信”,幾人能關註到、又如何能以正視聽?這般息事寧人的姿態,誠意幾何?
  今天的中國教材市場,還不是一個充分競爭的自由市場。在這樣的背景下,強化教材出版者的責任,更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事情。漢語言文化傳播,只有首先自尊自愛,才能贏得傳承者的尊重與信賴。有一點是肯定的,中文的固本正源,不能只靠《漢字英雄》和《中國漢字聽寫大會》等電視節目來實現,工具書的教化與示範效應,是歷史文化維度上的剛性責任。
  從這個意義上說,語焉不詳又王顧左右的致歉,顯得過於輕佻而喪失了起碼的擔當,制度究責應該是迫在眉睫的事情。這裡包含兩個層面:一是建立健全教材召回制度,尤其是對於常識性錯誤或其他嚴重疏漏,出版方有責任以召回的姿態對內容負責;二是在召回制度基礎上設立黑白名單制,將犯過嚴重錯誤的出版方列入教材招投標的黑名單,從市場準入的角度捍衛教材的權威與公信。
  一個國家或民族,如果對作為文化與文明載體的教材都“不講究”,學術上的規範與嚴肅,從何談起、如何當真呢?(鄧海建)  (原標題:教材出錯,道歉不如召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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