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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剛結束,對於殘障群體而言,有一件大事頗值得關註。李金水,這位年屆40歲的河南人,成為中國首位參加普通高考的盲人。雖然其間多有波折,也面臨頗多爭議,但殘障群體面臨的尷尬現實以及必須處理的權利議題,在這一事件中都真正被提上了日程。其間的爭議,更說明瞭這個常常面容模糊的群體,比我們想象的更加多元。
  在媒體報道中,殘障議題看似老生常談,但在大量報道中,他們卻常常淪為 “客體”,是必須被救助的對象。如何突出殘障者的主體性?這是我們在採寫《殘障者築夢》這篇報道時考慮最多的問題。在此,我們要特別感謝願意接受採訪的權利倡導者和殘障人士,無論他們以何種身份與殘障者發生關聯,他們都在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詮釋著殘障人的“自我”,捍衛著殘障群體的權利。
  面對人生與社會時,殘障和非殘障的區別在哪裡?《殘疾人權利公約》早已確認,殘疾是一個演變中的概念,“殘疾是傷殘者和阻礙他們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充分和切實地參與社會的各種態度和環境障礙相互作用所產生的結果”。這句聽起來有些拗口的話其實要表達的是:我們不應該將殘障僅僅看成是個人在身體上的傷殘,而真正造成障礙的正是“社會”。——這也是我們在採訪中最深切的感受:那些不能接受融合教育的殘障者,那些無法自由選擇就業的殘障者,他們所遭遇的“隔離”,更多的是來自社會的“粗暴對待”。
  一篇報道或許難以展現所有的問題。但正如故事的主人公所展現的人生故事一樣,只有更多的不受限,我們才能看到更多的可能性。
  整理:張仁望 劉昊  (原標題:■欄目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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