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中午,殘疾人士夏宏在妻子邱潔的陪同下,在紅星路二段站上了37路公交車,在夏宏出示了自己的二級殘疾人證明後,公交司機仍要求邱潔必須購票才能坐車。按照國家相關法律,一級、二級殘疾人和一名陪同人可以免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夫妻倆當場與司機爭辯無果後,只得投了幣。本來坐到人民中路就要下車,夫妻倆一直坐到萬家灣終點站,向公交公司討要說法。車隊負責人曾言東調取車上監控視頻後,當即向夏宏道歉,稱司機剛上崗,對公司規定不熟,今後一定會加強對司機的培訓,並提出按照公司規定賠償夏宏十倍車票,即20元。但夏宏並不接受,要求公交公司賠償他誤工費、精神撫慰金,並要求公交公司承諾立即全面整改。
  9月30日,夏宏將運興公司以“一般人格權糾紛”起訴到青羊區人民法院,法院當天即受理。曾言東表示,消費者選擇按照正規法律途徑解決糾紛,公司也會積極應訴。成都商報記者 王歡  (原標題:妻子陪坐公交被要求買票殘疾人士起訴公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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